关于外省回津参加中考报名学生学籍问题的通知

各区中招办公室:

现对2021年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外省回津报名学生学籍问题做如下要求:

1.持有天津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要求回津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在原初中学校做毕业处理。

2.被我市某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将建立我市普通高中学籍。以“跨省升学”流程功能调取学生原初中毕业库中的学籍信息。

3.未在原初中学校做毕业处理的,或提供的初中毕业学籍信息虚假不准确的,将无法建立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请各区中招办公室按上述要求尽快通知到每位外省回津报名中考的学生家长,特此通知。

市教委中小学处

市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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