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人才落户

一、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不超过30周岁;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③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资格型人才落户

受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申请来津落户: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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