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关于将海河教育园区引才落户事项 并入津南区办理的通知 最后更新2020-12-15 10:44 各区(含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教育局、政务服务办,有关单位: 因工作业务调整,决定撤销海河教育园区“海河英才”引才落户联审窗口,其引才落户事项并入津南区,由津南区“海河英才”引才落户联审窗口(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办理。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市教委 市政务服务办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印发 分享